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千金药业被认定为“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”
导读:8月1日,千金药业凭借优异、扎实的知识产权工作,被认定为“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”,系本次入选企业中湖南省独家医药企业。


8月1日,国家知识产权局对“2018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名单”公示结束,千金药业凭借优异、扎实的知识产权工作,在评选中脱颖而出,被认定为“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”,系本次入选企业中湖南省独家医药企业。这也是千金药业技术系统继2015年获评“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”后,获得的又一国家级荣誉。


据悉,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,从年度考核优秀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中产生。是对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、知识产权产出、知识产权运营、知识产权风险管控等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实力的评审。

对于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,政府将出台系列资助政策,除经济资助之外,将优先支持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项目申报和人才培养,同时,在中国专利奖等系列奖项的申报中,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将获得优先申报权。


千金药业自2013年起实施专利战略,围绕妇科千金方,申请发明专利130件,其中PCT专利申请1件(PCT为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专利合作协定的简写,是专利领域的一项国际合作条约),并着手进入美国、欧洲、日本布局国外专利,构建了一个积淀丰厚的“专利池”,成为了中药领域技术提升与专利布局的典范。在专利战略实施期间,千金药业发明专利以年均127%的速度增长。截止目前,公司累计申请专利806件,获得授权546件。其中,妇科千金片、妇科千金胶囊发明专利,均获评中国专利优秀奖。


公司坚持品牌战略,围绕“千金”商标进行了全类注册。截止目前,公司共申请商标524件,获得注册商标387件,拥有国际及海外商标25件,建立起了一道坚实的商标保护墙。基于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,公司开展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,建立了贯穿立项、研发、采购、生产、销售全过程的知识产权侵权预警及风险监控机制,打通了公司知识产权保护经脉,极大地降低了知识产权风险隐患。


本次被认定为“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”,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千金药业知识产权工作的高度肯定。今后,公司将持续推动集团知识产权战略实施,完善集团知识产权管理体系,加强知识产权运营、转化,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方面的综合实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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